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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泉驿区教育局学校基本建设办事程序(试行) | 热 ★★★ | 【字体:小 大】 |
| 龙泉驿区教育局学校基本建设办事程序(试行)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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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教育局基建科:办理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申请。 二、区计经局: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和年度计划批文、办理招投标批文。 三、国土局: 1、土地规划科:办理使用土地申请; 2、地籍资产科: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使用证; 3、地籍事务科:办理地籍权属及土地登记申请书。 四、区建设局: 1、规划管理科:办理总平图审查、《选址意见书》、《定点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放线通知单》; 2、图审办: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 3、测量队:现场放线。 4、建管科:办理工程报建及施工合同; 5、招投标监督站:办理招投标手续,招投标过程备案意见;6、建管科:施工合同签证(由建设、施工单位共同办理); 7、墙改办:新型墙体材料审查意见备案; 8、质监站:委托质监登记备案。 9、建管科:安全报监、核发《施工许可证》; 10、质监站: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表》。 五、公安消防大队:办理总平面审查。 六、环保局:办理环境污染审查。 七、人防办:办理人防审查。 八、房管局:办理产权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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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蔡晓富 责任编辑:蔡晓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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