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龙泉教育 | 龙泉教研 | 教育科研 | 重点课题 | 教育博客 | 教育论坛 | 图片报道 | 留言板 |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网站公告:     关于龙泉教育网站的说明  [管理员  2007年1月30日]        
您现在的位置: 龙泉教育 > 龙泉教育 > 办事指南 > 文章正文 切换到繁體中文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区管民办学校(机构)办学年度审验办事指南         ★★★ 【字体: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区管民办学校(机构)办学年度审验办事指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7

一、项目概述

1、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地址

受理: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84845860)

具体承办: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职成教科 (028)84870041。

2、承诺时限

受理后10个工作日;需换办学许可证的,15个工作日。

二、办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办理依据

1、参加区教育局工作总结、年审培训会,领取《关于对成都市民办学校(机构)进行财务状况审计及年度审验的通知》、《成都市民办学校办学年审换证登记表》、省教育厅《民办学校办学基本情况(一表、二表)》;

2、学校(机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学校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形成有财务管理、收支、投资、固定资产等内容的审计的报告;

3、学校(机构)年审时须将以下材料报区教育局:(1)填写好的《成都市民办学校办学年审换证登记表》、(2)省教育厅《民办学校办学基本情况(一表、二表)》、(3)年度工作总结、办学行为自查报告、(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办学许可证副本。材料符合要求,教育局立即受理按时办结;

4、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完整、真实、规范的,教育局当即提出意见,送回学校(机构)补充直至完善后受理;

5、(1)不换新办学许可证的,在教育局受理后10个工作日到区教育局取回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需换新办学许可证的,带办学许可证正本,在教育局受理后15个工作日到区教育局换领年审合格的新《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四、前置条件

五、投诉监督

1、投诉地点:区教育局纪检组,邮编610100

2、投诉电话:84852266、84853042

六、附件

七、办事流程(略)
文章录入:蔡晓富    责任编辑:蔡晓富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仅本站注册用户才能发表评论)〖新用户注册〗【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龙泉驿区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
    办理进入开发区的企业中非龙泉驿区户口
    办理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及普通高中毕
    办理普通高中会考成绩证明事项办事指南
    龙泉驿区语委办普通话培训测试办事指南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管理登录 | 
    我们 做龙泉教育事
    写龙泉教育诗
    创龙泉教育史
    版权所有:龙泉教育 蜀ICP备06008893号  主办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地址:成都市龙泉镇东街79号 联系电话:028-84858882 Email:lqjysh@163.com
    岗亭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