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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泉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单位)教职工调入办事指南 | 热 ★★★ | 【字体:小 大】 |
| 龙泉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单位)教职工调入办事指南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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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1、项目办理部门: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人事科 2、承诺时限: (1)学校之间调动,经办人员在收齐学校(单位)上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内经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局。 (2)学校以外调入,按成人发(2004)11号文件规定办理,其面试、笔试等时间以区人事局向社会公布的时限为准。 3、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学校(单位)之间调动不收费; 学校(单位)以外调入,其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公布。 4、联系方式: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28)84852266 二、办事依据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人发(2004)11号. 三、办理程序 1、学校之间调动: 第一步: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步:学校同意签署意见报教育局人事科; 第三步:申请人持双选表到接收学校双向选择; 第四步:接收学校(单位)出具同意函; 第五步:接收学校(单位)办理人员持双方学校(单位)同意函交区教育局人事科; 第六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报区人事局备案; 第七步:区教育局人事科通知经办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2、学校以外调入: 以区人事局布置起动该项工作的规定为准。 四、前置条件 接收学校不得超编进人 五、办事流程(略) 六、附件 龙泉驿区教育局教职工双选登记表(到人事科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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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蔡晓富 责任编辑:蔡晓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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