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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审核发放事项 2、办理单位 龙泉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承诺时间 基础教育科正式受理当日完成毕业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 4、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5、联系方式 龙泉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028)84847876
二、法定依据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川教基[1992]20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毕业标准的文件。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各学校于每学年9月初到基础教育科审核学籍。审核学籍时,学校要分年级提供高、初中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表,分年级提供学生转出、转入、休学等相关印证材料。起始年级需提供新生花名册。 第二步:每年中考或高中会考报名前为学籍审核时间。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基础教育科完成学籍审核。学籍审核完成后,基础教育科将各学校数据审核无误后交区招办或区教研室。区招办或区教研室凭区教育局审定的学籍数接受学校的中考或会考报名。凡中考或会考报名数与学籍审核数不一致的,须由区教育局重新 审核后,由区招办或区教研室接受报名。 第三步:每年5月10日至25日之间,按规定完成了初中或高中毕业年级学生学籍审核工作的学校在基础教育科领取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第四步:中考成绩下发之日起20天内(一般应于7月15日前),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填写、审核、签章、造册后一并交基础教育科审核。普通高中在高考前(一般应于5月31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基础教育科按规定时间正式受理当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河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 第五步:因补考需推迟发放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的,有关学校应于9月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
1、毕业生成绩册 2、相关学籍证明材料
五、前置条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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