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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活动的通知 | ★★★ | 【字体:小 大】 |
| 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活动的通知 | |
| 作者:局办公室 文章来源:龙泉教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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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局机关和区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开展的“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活动的精神和要求,弘扬中华民族扶弱济困的优良传统,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全系统内广泛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个人捐出一天的收入。个人捐款不低于以下的标准,即机关局级领导不低于200元,科级干部不低于100元,一般干部不低于50元,学校校级干部不低于50元,中层干部不低于30元,普通教职工不低于10元。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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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朱远平 责任编辑:蔡晓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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