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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龙泉驿区道德模范的通知 | ★★★ | 【字体:小 大】 |
| 关于推荐龙泉驿区道德模范的通知 | |||||||||||||||||||||||||||||||
| 作者:宣教科 文章来源:龙泉教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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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开展“龙泉驿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龙文明办[2008]10号),请你校在广大教职工中广泛宣传,并按《龙泉驿区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1-2名老师(助人为乐模范可推荐事迹特别突出的学生团员)。各学校将推荐的人选填写好下表于4月21日前交教育局宣教科。 附:1、《龙泉驿区道德模范评选标准》 2、《龙泉驿区道德模范推荐表》 龙泉驿区教育局 附件1: 龙泉驿区道德模范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近年来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一、助人为乐模范 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二、见义勇为模范 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诚实守信模范 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四、敬业奉献模范 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在本行业或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讲求效率、服务优质,赢得广泛好评。 五、孝老爱亲模范 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遇到伤病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附件2: 龙泉驿区道德模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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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朱远平 责任编辑:蔡晓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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