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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工作的通知 | ★★★ | 【字体:小 大】 |
| 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工作的通知 | |
|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龙泉教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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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我区中小学人事制度管理,维护和保障学校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化竟争机制、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高用人效益。根据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加强实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成人发[2003]32号)、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实施细则》(龙教发[2004]158号)实施细则。现将2008年聘用合同签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签订聘用合同已到期限的教职工,做好合同的续聘工作。 2、2008年新参加工作毕业生(“一村一大”志愿者除外)引进、公招区外在职教师聘用时间从本人起薪时间开始(省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从到校工作时间起聘用)。 4、区内调动教职工,调动人员应先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再与新进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不得从复聘用。 请各学校2008年9月25日前将聘用合同花名册一式三份,交教育局人事科并报盘。统一的聘用合同书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特此通知。 龙泉驿区教育局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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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朱远平 责任编辑:蔡晓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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