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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文件
龙教发[2007]104号 签发人:魏光伟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关于转发《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的
通 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现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成教普一 [2007]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中小学生 减负△ 规定
|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办公室 |
2007年11月15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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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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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教普一[2007]19号 |
签发人: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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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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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现提出如下规定: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要把“减负”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要按照“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的原则,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通过制度变革、机制创新,使成都教育建立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强有力的行政推进机制。要重点提高全社会的“减负”意识,特别是提高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教师、家长的意识;着力改革招考制度和评价方式;建立“减负”长效机制。 3、要通过多种措施,把学生的书包重量减下来,要用硬性规定使学生的家庭作业量减1小时、课外活动时间多1小时、睡眠时间多1小时,通过直观效果把“减负”工作落在实处。 二、落实行政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4、实行“减负”一把手负责制。区(市)县教育局局长是区域内“减负”第一责任人,校长是学校 “减负”第一责任人,并对 “减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深化课程改革,严格课程计划 5、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效率。努力优化教学过程,向课堂45分钟要效益,根据学生的实际状况,实施分层教学,以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带动其教学方式的转变,从而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着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方法和学生的学法。增强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的能力。教师对课外作业要精选,严禁布置重复性、机械性作业,努力实现学生“轻负担、高质量。” 6、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各学校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执行教学进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前结束新课。实行教学计划和课程表上报、审批制度,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将教学计划和课程表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执行。教师要严格按教学计划和课程表上课,未经允许不得调整教学计划或调课。初三年级不得在5月1日前结束新课。 7、保证学生体育活动和睡眠时间。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开足上好体育课程。认真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等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监督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让学生掌握两项日常体育锻炼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建立完善学生体质监测体系,定期组织学生健康检查,定期公布我市中小学生体质与健康状况。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中学生不少于8小时。 8、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小学提倡活动性和实践性的家庭作业。初高中学生每天坚持收看半小时《新闻联播》。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四年级书面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五至六年级书面作业控制在1.5小时内,初中书面作业控制在2小时以内。教师一周内当面批改学生作业和每位学生交流不少于两次。 四、改革中考制度,完善评价体系 9、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探索逐步取消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行中职类学校和省级示范性以下普通高中凭初中毕业成绩和毕业证书免试升学制度;实行省级示范性以上普通高中联考升学制度,让大多数农村学生免试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减轻学生的经济和考试负担;坚持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制度,逐年扩大指标到校生比例,到2010年,指标到校生的比例达到60%。 10、严格控制考试科目与次数。学校考试只允许在期末和学年结束时进行。中小学对学生学业成绩严格执行等级制。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严格的考试报批制,小学除语文、数学只进行期末考试外,其他课程以平时随堂考查为主;初中除期中和期末考试外,其他如校级联考、各类调研考试、各类竞赛等考试一律实行市和区(市)县报批制,未经市、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考试一律予以取缔,小学阶段原则上不组织统一考试;初中阶段统一考试一学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 11、构建科学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学生、教师与学校评价的内容和标准要多元、科学、易操作。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既要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重视学校整体教学质量,也要重视在学校的课程管理、教学实施等过程环节中落实素质教育思想,形成生动、活泼、开放的教育氛围。学校不能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的高低作为唯一标准来评价、奖励学校和教师。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五、建立监督机制,实行“减负”公报制 12、家长反馈机制。通过公布反映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举报电话、定期发放家长问卷、学校设立“减负”反馈意见箱等形式征集家长的意见与建议。 13、社会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开征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举措与建议;向社会公开聘请100名“成都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督员”,公众通过自愿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监督员可持督查证随时进入学校了解学生的课业负担状况。 14、教育督查机制。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以学生日平均作业量、平均在校时间、平均睡眠时间、平均体育活动时间、班级学生平均近视率、学校每期平均考试次数等指标动态了解学校、学生负担状况。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学校认真落实。 15、建立“减负”通报公示制。将“减负”工作纳入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教师执行“减负”工作的情况作为师德内容列入考核。将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执行“减负”工作的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违纪事件及时予以通报 六、营造良好氛围,实现教育和谐 16、利用家长会等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做好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营造全社会支持“减负”的氛围,争取社会各方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出现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的状况。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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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教育 中小学生 减负△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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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办公室 |
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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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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