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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文件
龙教发[2006]33号 签发人:宁旺成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关于2006年中等职业教育招、送生工作的 通 知
各初级中学、区内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全区劳动者队伍素质,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经研究,现将我区职业教育招、送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衔接,整体联动 (一)加强领导。从今年起,省政府已经把职普比的完成情况纳入了对市政府的目标,层层下达。为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了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区招生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成教育科、计财审计科、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领导和协调,确保“普高”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别是保证职业教育的招、送生工作的落实到位。为此,各招生学校和送生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或工作机构,以确保今年职业教育招、送生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招、送生宣传。为了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统一印制我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学校宣传资料,发至各送生学校;区内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宣传资料由各校自主制作,分片、分校集中宣传,统一发放,保证资料送到学生及家长手中,以确保学生及家长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知情权。区外学校进入我区招生须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职成教科备案后方可进行,以确保学生及家长的利益。 (三)实行目标管理,奖惩逗硬。为了保证9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能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学习,各初级中学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在中考阅卷完成、普通高中分数划定后,再确定各初中的送生人数,各有关科室和学校要协同配合,做好招、送生工作。年初,教育局已将这项工作纳入目标。同时,各初级中学送入区属职业学校的学生必须保证达到80%以上。年终,以基础教育科和职成教育科的学籍为依据进行统计和考核。对招、送生未完成目标的学校,在评等定级时,该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学校考核降等、校长作出说明,取消评选先进校长和学校资格。对职业学校和初级中学的招、送生老师的违规违纪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取消评优评先晋级的资格,取消年终奖金。 二、招生目标 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按照《决定》和区委区政府“建读书之城,固教育之基”活动的要求,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率应达到90%以上;2006年普通高中教育与中职类教育比例必须达到4.5: 5.5。今年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必须达到2500人。 三、加强并完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从去年起,国家、省、市、区、学校均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体系,并保证了资助工作和经费的到位。今年将把帮困助学工程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区籍就读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各招、送生学校要不断加强这项工作的宣传、落实。 四、认真开展“两后”特别是高中后的职业技术教育。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努力实现农村新增劳动力充分就业。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要求,从今年开始,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要积极配合,对未升入高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一年的专业技能教育,对完成中职相应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课学习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颁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五、严肃招生纪律,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奖励 学校招生考试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和社会的安定和发展。严禁各学校和个人在招生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诋毁其他学校,杜绝恶性竞争;严禁学校私自录取已被招生办录取为其他学校的考生。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区教育局继续对属地内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和各初级中学完成招、送生任务实行奖励。
二00六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招送生 意见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财政局、物价局、劳动局、各街办镇(乡)社会事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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