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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 【字体:
设备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8

 一、 凡项目设备,都应在《项目设备登记卡》上登记注册,并由专人妥善管理,保证运行良好。

二、 项目设备启用后,必须建立专项档案,并定期对计算机、卫星地面接收站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查,记录在案。

三、 项目设备投入运行后,必须对其运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使用设备的有关人员,必须有专门的使用记录。

四、 学校卫星地面接收站的主要任务是收录教育资源;项目所配计算机也应保证其顺利接收保存项目资源。

五、 做好设备的防尘、防潮、防盗工作,专室专柜存放,定员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制。

六、 项目设备应长期为项目规定的目标服务,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赢利目的。

七、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调拨或变卖给非项目单位。

八、 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做法,省项目办有权将设备收回,并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九、 项目设施、设备不得被个人占用。

文章录入:蔡晓富    责任编辑:蔡晓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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