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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金蓝领”应用型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热 ★★★ | 【字体:小 大】 |
| 关于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金蓝领”应用型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作者:职成教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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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龙促就发[2006]1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金蓝领”应用型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委和办事处,各镇(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建立区域人才“产销衔接”机制,构筑 “一主四优”主导产业人才储备体系,为主导优势产业集群集约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区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决定实施“金蓝领”应用型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现将《成都市龙泉驿区“金蓝领”应用型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龙泉驿区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主题词: 人才 培训 通知 抄送: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0月15日 印 (共印60份)
成都市龙泉驿区“金蓝领”应用型技能
人才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的和意义1、必要性。据统计,2004年至今我区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年均800-1000人,在区人事局登记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年均150-200人(均为近三年平均数)。这些新生劳动力未经过正规专业就业技能培训,直接进入市场就业,就业竞争能力较弱,难于满足市场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老化,这些人中很大部分又将成为新的就业弱势群体,给社会带来新的压力。另一方面,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步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一主四优”主导产业集群正集约发展,对就业带来了强大的拉动作用,以轿车为主的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业,以挖掘、装载机为重点的工程机械产业,以家用电器为重点的电子元器件产业,以铝塑材料为重点的新型建材产业,以果蔬加工为重点的食品加工产业,急需大量应用型一线技能人才,而区内技能人才难于充分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出现了“有人无事干和有事无人干”并存的现象。同时,各地就业市场也出现了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的现象。 实施“金蓝领” 应用型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对未继续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和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制定优惠政策,强化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既能从源头上提高区内劳动者素质,又能满足新生劳动力高质量就业愿望;既能解决经开区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又能解决龙泉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既解决了“新生劳动力成长周期长、就业层次低、资源浪费严重”的问题,又可破解我区就业市场需求与劳动力技能水平不完全匹配难题;既关注人的可持续发展,又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既是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必然选择。 2、可行性。由于大中专(高中)毕业生刚结束正规的学校教育,普遍知识面较广、文化素质较高、可塑性较大、接受能力较强;与普通城乡劳动力相比,他们也便于充分组织、规范管理,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中级以上职业技能培训,既有助于提高我区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层次和实效性,也可以帮助他们实现高质量就业。 经测算,对大中专(高中)毕业生进行中级职业技能培训约需1年的时间,教学、实作成本约为3000元/人·年,按每年培训1000人,给予50%标准的培训补贴计算,政府每年需投入150-200万元。按当前就业市场普通待遇标准计算,这样的技能人才月收入在1200元以上,年收入达到14000元以上,1000个人的年收入总量在1400万元以上,可带动1000个家庭增收,投入、产出比效益突出。 今年,我区计划开展的农劳转移培训已基本结束,但单一开展此类初级培训也使培训工作有较大局限性。下一步,在继续抓好农劳转移初级培训的基础上,将“金蓝领”应用型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纳入培训计划,所需经费在农劳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这样,在不额外增加区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可每年新增培训、就业1000名中高级职业技能人才,为1000个城乡家庭提供长期稳定的收入保障,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价值。 二、实施对象 培训对象包括:户籍在龙泉且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在非农产业就业的高中毕业生和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三、工作目标 2006—2010年,每年组织1000名高中、大中专毕业生,经过1年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最终实现高质量就业。 四、实施方式 按照“立足经开区、面向大成都、开拓省内外”的思路,“金蓝领”应用型技能人才培训要紧跟就业市场需求,建立技能人才“产销衔接”机制。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采取学校培训与企业实习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实作相结合,岗前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现场观摩与个人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训。突出做好订单培训,以订单冠名培训为主,以定向需求培训为辅。鼓励企业全程参与培训工作,参与确定培训专业,参与培训管理,参与培训考核,努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1、技能培训。以积极打造“现代工业基地”为契机,围绕一汽、中达等重大产业化项目用工需求,积极开展劳动力市场紧缺的焊工、车工、钳工、模具工等机械加工业培训;以建设“成都休闲度假基地”和文化产业示范园为载体,大力开展商贸、旅游、酒店管理等服务业培训;以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为依托,积极开展食品加工、现代物流、市场营销等农业产业化项目用工培训。 2、企业实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由培训学校统一组织到专业对口、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的青年职业见习基地或订单企业参加实践操作培训,实训时间不少于5个月。鼓励企业在实训期间为学员提供生活补贴或预支部分工资,以减轻学员就读压力。 3、就业服务。培训毕业、实作考核合格后,学员同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由培训学校和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共同提供优质就业岗位、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和长期定向型的贴近式服务。在满足经开区企业用工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大成都、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的大中型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输出,促进培训后的技能人才高质量就业,稳定就业。 五、方法步骤 1、制定规划。由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劳动保障局(区就业局)、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计经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远程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工作方案,做好培训准备工作。 2、摸底调查。每年1月由区教育局负责,对高中一诊考试后不再升学的高中学生开展就业意向和培训愿望摸底调查;每年8月,由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牵头,区劳动保障局(区就业局)、区教育局、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团区委、区远程局及各街镇(乡)协调配合,对各街镇(乡)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就业的高中毕业生和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培训愿望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全区新增长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区劳动保障局和培训机构做好区内产业人才需求状况调查,及时掌握全区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基本情况。 3、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众多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通过宣传发动,使全区上下充分认识到实施新生劳动力“金蓝领”人才培训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重视中高级职业技能人才培训的社会氛围。 4、实施培训。每年2月至年底,组织高中一诊考试后不再升学且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就业的高中学生,开展“金蓝领”技能型人才培训;每年9月中旬至次年5月底,组织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就业的高中毕业生和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开展“金蓝领”技能型人才培训。 培训学校的选择实行项目招标制,由区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金蓝领”培训工作成员单位招标确定。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就业率,培训教材的选择、教学课程设置、实践操作方案和就业促进方案的制定等都需经劳动(就业)、教育等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区教育局、区劳动局要指导培训机构制定培训学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参训学员的管理和教育,确保教育秩序和教学质量。区劳动保障局(区就业局)等部门要切实监控教学培训质量,跟踪培训后学员的就业状况。 5、总结表彰。每年6月,总结上年度工作,表彰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就业服务先进集体及个人。 六、培训补贴 为鼓励全区城乡未升学的高毕业生和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金蓝领”人才培训工程,设立专项资金对其给予补贴。经考核合格,并成功就业半年以上,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补贴资金在农劳培训经费中列支。 七、职责分工 “金蓝领”人才培训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区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将此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从加强人才培养“产销衔接”方面加强指导;区劳动保障局(区就业局)要突出工作重点,发挥好综合协调职能,统筹做好规划制订和培训考核等工作,要为参加培训的学员开展职业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提供就业服务;区教育局要组织对全区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流向进行预测调查,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高中毕业生进行注册登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区人事局要组织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培训;区计经局、区监察局要对项目立项及经费支出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区财政局把关给予培训补贴,保证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团区委要做好青年学生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区远程局要利用远教网络平台,加强培训宣传,协助开展人才培训工作;区广播电视局、龙泉开发期刊社要围绕转变传统就业观念,加大宣传力度,对工作开展进展情况进行追踪报道,让工程实施的目的、意义广为人知;各街镇(乡)要做好辖区内适合条件的新生劳动力的组织动员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经资质认定的培训机构、青年见习基地和用工企业要切实开展好培训工作。对参加培训后取得毕业证和资质证的学员,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机构要统一进行求职登记、建档立卡,纳入就业服务范畴,优先推荐就业,或指导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主动为其提供各种就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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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朱远平 责任编辑:蔡晓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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