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和社会性发展是品德课开设的根本目的,也是我们品德课教师教学的基本要求。跨入小学大门的学生,虽然年龄很小,接触社会不多,但他们已经由一个“自然人”过渡为“社会人”,已经会用童眼去看世界,已经具有儿童那种纯真的是非观和价值观。因此我认为教师在品德课教学中所承担的主要角色任务,首先是对学生原有德性的唤醒,在唤醒的同时,使他们对教学观点产生认同,在认同的基础上追求学生品德的提升。
一、唤醒,品德课教学的底线
在一堂《寻找生命》(浙教版《品德与社会》三下年级教材)观摩评课会上,针对课堂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去发现生命,认识生命,爱护生命这一教学主题,有位教师说了这样一件事:有一次她从菜场买回一只鸡,当她拿着刀准备去杀鸡时,冷不防站在一边、还只在读幼儿园中班的儿子使劲地摇着她的手说“妈妈,别杀它,它会疼的……” 这位老师深有感触地说,一个幼儿,他也已经知道了用刀杀鸡鸡会痛,已经对生命及爱护生命有了朦胧的认识。其实在我们小学品德课中,有不少要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道理,学生都已经是知道了的,品德课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只是唤醒而已。
我认同这一观点。人之初,性本善。当一个生命从呱呱坠地开始,就沐浴在亲情与善良的爱意中,无论是自己的亲人还是周围的其他人,呈现给他的一定是真、善、美多于假、恶、丑,虽然具体标准不能划一,但它必定代表我们当今社会的一种主流现象。不少事例说明,一些成年人的不健康作为,在孩子们面前都会有所顾忌,不敢裸露在孩子的面前,尤其是自己孩子的面前。这样的成长环境,孕育童真,使得孩子的那些原始德性充满善意,充满人性的光辉。
小学品德课教学的根本任务是唤醒。唤醒学生的童真不曾丢失,唤醒学生的原始德性得以萌芽。打开品德课本,要求学生爱老师、爱同学、爱父母、爱集体、爱国家,讲文明、讲诚信、讲规则、讲秩序、讲效率,会学习、会劳动、会生活、会创造等等道理,并非学生在接触品德课之前是一片空白,有不少恰恰是学生在未学前都已有所朦胧感知,是家长每天送孩子来上学时都要叮咛和嘱咐的“老话”,是社会生活的主流要求,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教学内容“滞后”现象。品德课教学重拾这些题材,其目的是通过学校、课堂教学,让学生更系统、更全面地了解和学习作为一个“社会人”应具有的基本素养,树立这些社会要求在学生心目中的“权威”地位,同时也为他们再进一步的深入学习打下基础。基于这样一种品德教学现状,我们应理性地认识到,小学品德课教学并非学生品德形成的唯一途径,学生离开了品德课教学也不一定就成为白痴。当然我们从另一角度说,也不能因为学生有家庭、社会这样的德育基础就认为品德课教学可有可无,对品德课持排斥、否定态度。学校开设品德课,教师通过课堂对学生进行品德唤醒,是学生学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不可缺少的基础。 一句话,品德课教学虽然是一种唤醒,但唤醒是必要的。
二、认同,品德课教学的目标
品德课教学具有对小学生品德要求的唤醒功能,但唤醒只是品德课教学目标的底线而不是全部。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道德要求和社会规范,学生都是清楚的,但当他离开了一定的环境,或者体现在具体的行为上时,往往存在着认知与行为上的差距,有的甚至相差很远。因此,作为品德课教学,光唤醒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在对学生进行品德唤醒的同时还要让学生认同教学观点,这就是我们品德课教师的责任。
认同是指学生在思想、情感和态度上主动接受他人的影响,并在自己的行为上有所表现。认同与顺从不一样,顺从是表面接受他人的意见或观点,外显行为与他人也一致,但其内心的认识与情感上与他人并不一致,因而顺从的结果往往表现为缺少行为的自觉性与持久力。在一些小学品德课堂上,由于教材要求和教师的权威作用,学生人人都会顺从教学观点,一般都不会质疑,也很少听到与此相悖的声音,给人的感觉是课堂教学效果良好,但这也不能说学生都认同了教学观点。当学生走出教室,或者离开了一定环境,学生依然我行我素,很难体现教学的实际效果,这就说明课堂教学中学生的表现只是顺从而没有认同。而事实恰恰是,如果一个学生对品德课教学只是顺从而没有认同,那么品德课教学也就失去了它的实际意义。
通过品德课教学让学生认同教学观点,主要反映在学生的认识上和行为上二个方面。认识上的认同是指对教学内容(基本的道德认识和浅显的生活、科学、政治、历史、地理、法律等常识)的乐意接受和初步识记,能知道“是什么”“该怎么做”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行为上的认同,是指学生通过学习,在教师的指导下或在一定的生活场景中能按教学要求的行为方式去做,纠正错误的行为。同样如《寻找生命》一课教学,我们要让学生认同教学观点,知道动、植物都有生命,生命是平等的,他们都有生存的权利,我们不能随意伤害它们;行为上的认同则要让学生在一定的场合,或在教师的具体要求下,能从爱护生命的角度,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枝,善待小动物等等。学生能达到这一些,我们就能说学生认同了教学观点。所以学生应该要认同的要求,都是我们作为一个“社会人”应具有的一种必要的基本素养,也往往是我们每一课教学前预设的目标,是我们进行品德课教学的目的所在。
三、提升,品德课教学的追求
生活是动态的,也是多姿多彩的。作为体现生活的品德课堂,让学生认同教学观点是我们的基本教学目标,是每一节课都要做到的,就品德教育而言,有不少生活中的具体要求是不能在课堂教学中面面俱到的,而且有的要求本身也是动态的,变化的。所以我们还要让学生能围绕教学观点,认识上能知道领悟得再深刻一些,行为上能做得更自觉、更规范一些,从而达到品德的“提升”。当然这一“提升”的要求,从教师的期望角度说,应是在学生的“最近发展区”范围内。
学生认知上的提升,主要体现在教学观点认知上的拓展与迁移。认同是只局限在课堂教学的具体观点上,要求学生达到怎样的认知目标往往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一,二是二,是教师课前预设好了的,而认知上的“拓展与迁移”则要求学生能再由点到面,由“此”想到“彼”,更深刻,更具体,以达到正确认识生活,引领生活的目的。同样在“不随意伤害动、植物生命”的认识上,如能对“不随意”有比较深刻的理解,就能正确认识农民伯伯在田间杀虫除草、园林工人修剪花草树木,爸爸妈妈为改善伙食而杀鸡剖鱼这些“伤害”的行为。教学观点虽然要求尊重生命,不伤害它们,但也不是绝对的,是有“不随意”这个前提条件的。对小学生而言,品德课堂教学中时而会出现这样一些难以一下子理解得了的问题,诸如“说到做到”与生活中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原来决定、“说老实话做老实人”与生活中有人在说“善良的谎言”等等现象,其实都涉及到对教材观点认识的深刻度,体现着对教学观点的“拓展与迁移”。
行为上的提升,主要体现在学生通过学习,自己的行为得以规范,并由“他律”变为“自律”。具体表现为学生能根据教学观点要求,具有一定的分辨是非的能力,并且在正确认知的支配下,能自觉去践行,变教学观点要求的行为为一种自愿的行为,直至养成一种良好的行为习惯,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同样是《寻找生命》一课的教学追求,学生能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在无人监督的前提条件下,能从尊重生命的角度,自觉爱护动、植物,产生对生命的敬畏感,对无故损害动、植物的行为,情感上难以接受,并能进行劝阻,从小培养自己的爱心、善心。当然这种品德“提升”,要求较高,具有一定的难度,不是每个学生都能实现,也不是一节课就能做得到的,它需要时间,需要有一个过程“慢慢提升”,但它是必须的,因而是我们品德课教学的一种不懈追求。
总而言之,唤醒、认同、提升是品德课教学的三个不同层面要求,认识它们的意义和具体内容要求,有助于提高教师对品德课教学重要性的认识,也有助于我们上好品德课,提高品德课教学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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