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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字体: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作者:省教育厅    文章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5

四川省教育厅文件
川教[2006]108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
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四川省
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了推动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我厅于2003年和2004年先后下发了《四川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推进方案(试行)》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意见(试行)》,对我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和地方课程实施提出了实验初期安排意见。2005年秋季,我省所有的县(市、区)已全部进入新课程实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在总结我省实验区开展课程改革实验的基础上,我们对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地方课程进行了必要的调整,现将研究制定的《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附件一)和《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附件二)印发给你们,从2006年秋季开始实施。

对于在新课程实验中实施《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实施方案(试行)》出现的问题,各地要认真分析、研究,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到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一: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附件二: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实施方案(试行)

四川省教育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文章录入:蔡晓富    责任编辑:蔡晓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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