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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开设建议及要求         ★★★ 【字体: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开设建议及要求
作者:蔡晓富    文章来源:龙泉教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5


一、建议

  1.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开设年级为小学3~6年级。
  2.课时实行弹性课时制。
  3.每学期以班级、年级或学校为单位开展1~2次主题活动。
  4.主题活动以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为主。
  5.每个主题活动开展时间应不少于一周。
  6.主题活动建议由班主任主持,其他任课教师协助。

二、要求

  1.小学3~6年级必须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
  2.每学期每个班最少开展一次综合实践活动课主题活动。
  3.学校在9月30前对全校各班开展或将开展的综合实践活动主题进行调查统计,并做好全校的综合实践活动课主题活动统计表。
  4.开展的主题活动必须以班级或活动小组为单位建立主题活动档案袋,档案袋包括活动主题、活动开展时间、活动方案、实施计划、活动过程材料(文字、图片、视频、实物等)、活动总结等内容。
  5.学校每学期最少要在龙泉教育网站【综合实践】栏目内的『活动交流』子栏目内发一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主题活动的报道。
  区教培中心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巡视督导将按以上要求执行。

三、市教科所计划开展的一些活动

  1.9月底组织部分教师到都江堰市观摩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开展。
  2.10月份组织部分学校教导主任或综合实践活动课分管领导到川大附小观摩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开设。
  3.在下学期组织开展全市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主题活动档案袋评比活动。

 

区教培中心

文章录入:蔡晓富    责任编辑:蔡晓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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